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有自己的武装力量,并赋予武装力量一定的使命任务。归纳出来,无外乎四种:一是维护政权,二是维护国内安全稳定,三是反抗外敌入侵,四是对外运用。它们是武装力量的四种基本职能。每个国家对于武装力量的职能任务在宪法里面都有所体现,不同的国家对四种职能有不同的侧重。有的国家明确规定武装力量用来保卫政权,有的国家规定武装力量不负责国内的安全,有的国家规定武装力量用来反抗侵略和对外运用,有的国家赋予武装力量维护政权、维护国内稳定、反抗侵略和对外使用等多种职能。一个大国军队必须减少前三者,尤其是前两层职能对军事力量的牵制,将更多的能力用于第四层职能,如此才可以成为大国军队。
四种职能分别处于不同的战略层次,越是靠前,越是象征着武装力量用于内耗,越是象征着一个国家战略能力的弱小。如果一个国家的武装力量,大多数时间和能力用于维护政权和国内稳定,那么它在周边事务、在世界事务上就很难有所作为。这支武装力量就是十分弱小的力量,这个国家也就不具备强大的战略能力。历史上,许多战略家注意到了这一差异。孙子认为,“道者,令民与上同意也”,强调国家人民与国家领导、政府机构协调一致,是军队能够拥有强大战斗力、能够打胜仗的根本条件。反之,如果民与上不同意,民与民不同意,相互之间存在摩擦、甚至矛盾,那么这支军队需要将更多的精力用于维护政权与国内稳定。它是难以走出国门的,即使走出国门也很难遂行重大军事任务。
客观地讲,任何一个国家都存在内部威胁和外部威胁,只是程度不同。如何有效应对内部和外部威胁,提升国家对外战略能力,世界各国有不同的做法,主要做法集中在两个方面。第一,始终为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着想,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以各种政策营造和谐发展氛围,减少对国内安全稳定产生威胁的诱因,从而减少武装力量遂行维护政权、维护国内安全稳定等任务所占的比重。第二,明确区分武装力量不同组成部分的职能职责,使军事力量将更多时间、能力和精力用于反抗外来侵略和对外运用。武装力量包括多个组成部分,除军事力量以外,有的国家还有民兵、内务部队、警察等。其中一部分可以用来维护国内安全稳定,而军事力量则主要用于反抗侵略和对外运用。
从另外一个角度讲,战争是政治的继续,军事也是政治的继续。政治包括对内和对外两个方面,政府治理机构的职能也包括对内和对外两个部分,武装力量的职能也包括对内和对外两个部分。武装力量与政府治理机构相比,它们有不同的侧重,对内事务的职责主要在于政府治理机构,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主要在于武装力量。提高国家战略能力,提升军事力量的对外运用能力,需要将军事力量从前两个层次的事务中解放出来,着眼于高层次职能。“治安中国,而四夷自服”,如果能够减少军事力量在前两种职能上的消耗,对外战略能力也会得到相应提升,世界范围的战略影响就会增强。需要指出的是,我国是爱好和平的国家,强调军事力量的高层次职能不是侵略扩张,也不是威慑和遏制别国,而是用来维护世界和平与共同发展,为构建和谐世界做出贡献。(张啸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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