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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审议并通过《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图)

发布时间:2012-03-29  来源:中国网络电视台  字体大小[ ]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草案)》按照确保安全、切合实际的总体思路,规定了保障校车安全的基本制度。一是要求地方政府依法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或在寄宿制学校入学,减少学生交通风险。对确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且公共交通不能满足需要的农村地区,要采取措施保障学生获得校车服务。二是明确了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校车安全管理职责。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国务院有关部门对校车安全管理履行统一指导、督促等职责。三是规定了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保障校车安全的义务和责任。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指派照管人员随车照管学生。四是设定了校车使用许可。对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和校车驾驶人资格条件规定了比一般客车更为严格的要求。五是赋予校车通过优先权,对校车最高时速和严禁超载作了明确规定。六是明确法律责任。对违法使用车辆或提供校车服务、不履行安全管理责任等,分别规定了法律责任,包括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月18日,长春市市直机关幼儿园的“大鼻子班车”接送孩子。这种校车是专门为儿童设计的,安全性被排在首要位置,在2009年的汽博会上看到后,上级部门以近40万元价格采购回来当校车。

汽车的方头设计是考虑被撞击时,受冲击力相对较低较安全。车前方有四个镜子,除了正常的后视镜之外,两个补盲镜让司机360°没有视线死角。车身两侧和后部、内部都是金刚封闭环状结构,被撞击时,里面的小朋友不会因此受伤。车身的玻璃是下封闭上推拉式,封闭玻璃的高度超过小朋友站起来的高度,防止小朋友随意开窗,引发危险。老师和司机可以从前方的监视器里看到车内孩子们的一举一动,及时发现异常。

  车厢内配备的坐椅都是儿童专用坐椅,专门根据儿童的身体设计。每个座椅上都配备有安全带,孩子们上车后,第一件事情就是扎好安全带。

  中国网络电视台消息: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草案)》

  会议指出,为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学生交通安全,去年11月以来,按照国务院部署,有关部门在总结借鉴国内外经验基础上,组织起草了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条例起草过程中,通过到地方调研、召开座谈会和上网公布等方式,广泛征求了社会各界的意见,作了多次修改。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草案)》按照确保安全、切合实际的总体思路,规定了保障校车安全的基本制度。一是要求地方政府依法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或在寄宿制学校入学,减少学生交通风险。对确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且公共交通不能满足需要的农村地区,要采取措施保障学生获得校车服务。二是明确了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校车安全管理职责。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国务院有关部门对校车安全管理履行统一指导、督促等职责。三是规定了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保障校车安全的义务和责任。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指派照管人员随车照管学生。四是设定了校车使用许可。对校车安全技术条件和校车驾驶人资格条件规定了比一般客车更为严格的要求。五是赋予校车通过优先权,对校车最高时速和严禁超载作了明确规定。六是明确法律责任。对违法使用车辆或提供校车服务、不履行安全管理责任等,分别规定了法律责任,包括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会议决定,条例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施行。

公众传媒摘编:秀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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