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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23日 总第453期)
漫画/陶小莫 (资料图片)
“醉驾一律入罪”引发委员热议:对公务员不公?
醉酒驾驶能否科学界定?如果一律以犯罪论处是否需要考虑情节?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议中,委员对此有不同意见。有人认为,醉驾即入罪,而国家公职人员在犯罪后一般都会面临开除公职的处分,这样对公务员来说“后果很严重”。也有人认为,公职人员更应模范遵守法律。 >>详细
[网友声音]
网友"注册昵称很难":醉驾入罪的出发点是基于醉驾的危害性而提高阻遏力,与情节的轻重无关。公务员醉驾被开除是必须的,一个不能管理好自己的人,怎能放心让他管理公众事务。
网友"不争论一言堂":醉驾入罪不能出细则,否则,又会柿子专逮软的捏,让权钱钻空子,逃避打击。一刀切是非常英明的做法。醉驾即入罪很好。
网友"a浪迹天涯":建议在情节把握上更细化,建议加上“情节严重”,就是给贪腐留伏笔!
网友"游在沙漠中的鱼":社会需要公平公正,应该一视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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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米菲兔": 醉驾危害自身和他人的安全,无论是否公职人员都应杜绝!
网友"mconstant": 这个可不能搞特殊化!
网友"远足":希望把醉驾改成酒驾,什么叫醉,到达什么程度叫醉?喝了酒就不能开车,管你醉不醉!
网友"日薄西山2008":(如果是这样)那就加上一句,只有公务员酒后可以驾车,其它人有罪。
网友"好事者A": 公务员应率先垂范。
网友"远足":就因醉驾就被开除有点重了。
全球公众传媒摘编:方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