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开创新的历史——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颁授仪式侧记
深度关注|新年新气象 纪检监察干部牢记使命再出发
走进“奋进新时代”主题成就展 浓缩新时代中国壮美图景
 ·[视频]奋进强国路 阔步新征程·江河见证丨守护好“中.. ·[视频]潜伏敌营的“佩剑将军”(上) ·[视频]新时代的伟大变革丨书写在绿水青山间的生态答卷 ·[视频]我的土地我的家丨第34个全国土地日公益宣传片 ·[视频]天宫TV | 光耀天际,见宇宙之美 ·[视频]无名者之歌 ·[视频]黑猫警长又双叒更新啦! ·[视频]速看!防间保密微视频《消失的“她”》 ·[视频]先睹为快!第18届世界水资源大会主题片来了~ ·[视频]天宫TV | 给我们一个小桌子 还你们一个菜园.. ·[视频]全国生态日主题宣传片 ·[视频]首个全国生态日|中国国家公园旗舰物种来啦! ·[视频]提前184天!又一重大水利工程取得新进展 ·[视频]案例展示|第1批全国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 ·[视频]消失的他,一个隐藏20多年的秘密….. ·[视频]激情燃烧的岁月丨《飞航印记》第3集 ·[视频]英雄归来!神舟十五号航天员乘组与记者见面会精.. ·[视频]沙画|春风印记 ·[视频]一系列政策信号给民营经济吃下“长效定心丸” ·[视频]文物中的红色基因丨周恩来写给中共淮安县委的信

迟迟不还款,法律来撑腰!

发布时间:2021-07-19  来源:中国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近日,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鸭园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0年9月份至10月份间,周某承揽鸡舍工程时,多次在郭某处购买水泥、苯板、铁线等建筑材料,建筑材料提取方式有自取或按周某指定地点送货等方式。周某在收到货物后,只给付了郭某部分材料款,剩余款项并未及时给付。

  2021年4月5日,该材料款经双方核对明细后,确定周某尚欠郭某材料款5935元。

  2021年4月6日,周某向郭某出具欠据一枚,承诺于2021年4月10日全部还清。

  后还款期限已过,周某未按承诺给付郭某欠款,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郭某向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周某偿还所欠款项。

  案件审理过程中,肖攀法官认为双方当事人矛盾不大,存在调解的可能,在取得双方的同意后,积极主持双方进行调解。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周某于2021年7月30日之前偿还郭某欠款人民币3000元整,周某于2021年8月30日之前偿还剩余欠款人民币2935元整;如周某有一次逾期,郭某有就剩余款项一次性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

  那么,调解后多久不还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呢?

  调解后一方在约定的期限内不还钱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会在六个月内实施强制执行措施,如果法院六个月内没有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相关法条>>>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执行。

  (通化市二道江区人民法院 杨蕾 )

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