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络电视台消息: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国家开始实施长江上游天然林保护工程。这一工程也被称为天保工程。国家为此每年都要花费巨资,目的就是保护位于长江上游的林地不被破坏,保护长江中下游地区的生态安全。云南省楚雄市的武定县就在天保工程的范围内,但在当地,大片的天保林却遭到了破坏。
天然林保护工程核心区遭大面积毁林
记者来到云南省楚雄州的武定县,看到位于长江上游的天然林保护工程的核心地带,有一些人员正在用机械剖开山头。据了解,他们正在开采一种叫做木纹石的石头。
这些木纹石被挑了出来,大量的废弃石料就被铲车推到了山下。这个采石场不仅规模巨大,采石所到之处森林全部被伐光推尽,废弃的石头也压毁了大片的林木。据了解,这种状况已经持续了好几年。
武定县属长江上游天然林保护工程的范围,长江上游由于其特殊的地理位置,自然生态及其脆弱,一旦破坏很难恢复。山体被破坏会导致土壤流失,一层薄薄的土壤流失后,任何植物都不能生长,于是就成为秃山。这正是国家花费大量人力财力保护的原因,然而采石造成的对林地的破坏是彻底的长久的毁灭
长江上游的林地保护,是有着严格的保护措施,这样大规模地采石伐林有合法的手续吗?在矿上,记者恰巧碰上了矿区所在地的村干部和乡干部。据他们说,这些采石场所采的石料是用于室内装潢,采石场都是一些企业在运营,相关手续齐全。
原来这种叫木纹石的采集和加工已经成为武定县当地一种受到鼓励的产业。由于这样的石材目前在建筑市场上颇受欢迎,因此木纹石石材加工厂在武定县随处可见。
地方鼓励 采石范围一超再超
采石场所在的山下,就是天保工程的保护碑,而采石场所在的区域,更立着封山育林的界碑。这样的地方采石和伐林都是应该受到严格控制的,他们的手续又是从哪里来的呢?据这个采石场的经营者赵文良介绍,他一开始办理的是临时林地许可证,后来当地政府出台了一个规定,由乡里统一办成了长期许可证,允许他进行木纹石开采。
在这些批文上记者发现,云南省林业厅在2002年的确发文,允许该地区的一部分储存木纹石的天保林、商业林、以及新态林砍伐采石,但是对其规模和范围都有着严格的要求。
以赵文良的采石场为例,在2002年,当时拿到了15亩林地的占用手续。然而现在他的采石场,实际占用面积30几亩,已经远远超过15亩。
林业部门只批了15亩林地,而开矿毁掉的却多了一倍,这样的采石场在武定县不只一家。仅在这家采石场所在的插甸乡,这样的所谓有手续的大型采石场就有14家。据了解,2002年国家批准的这些石材厂可占用的林地面积为600多亩,可是这14个采石点最终超了有三、四百亩。
以罚代管 是监管不力 还是另有所图
这些年,云南省林业厅再也没有给当地新批准林地占用指标,老的指标用完后,就应该停止开采,继续封山育林,恢复植被。事实上武定县大多数有手续的采石场,从三年前开始,合法批准的占用林地的数额都已经用完了。然而在采石的利润的吸引下,没有一家把自己的生产停下来。各乡镇设立的林业管理站对于这样的情况也清清楚楚,但是他们认为,他们没法管,因为他们说了不算。
由于乡镇一级的林业管理站只有监督的责任,没有处罚的权力,因此非法占有林地的情况,他们只能上报给武定县森林公安局。按照规定,森林公安局有权制止这种违法行为。据武定县森林公安局副局长张星文介绍,他们对于这些情况都是按照森林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对违法者进行了处罚,并同时做了一些宣传教育工作。
在武定县森林公安局,有几年来采石非法占有林地的处罚统计表。表上的处罚金额是每平米10元,处罚的通知单上也明确地标明必须限时恢复非法破坏的植被,问题是每年钱都罚了,但是上一年非法占地的林地,不仅没有恢复,新的一年又有林地被侵占。
据矿主们介绍,他们超占被罚款后,就需要补办手续,但是在补办手续的这段时间内,他们被默许可以继续采石。
只要罚了款就可以不停工,这样以罚代管,也难怪!钱罚得多,非法占用的林地也就更多。据了解,按照相关规定,当地监管部门可以责令那些非法使用林地的采石场停止,并恢复植被,如果拒不执行的话,则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然而三年来,除了罚款以外,当地监管部门没有移交过一起案件,没有一家私人矿主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 大片的林地被毁后,当地的生态已经恶化,大雨过后经常有泥石流。
明明是批准占用600多亩林地,结果却占用了上千亩;明明是规定毁坏林木要依法制止,结果却只是罚点儿款了事,执法者以轻罚代替严管,使违法者更加肆无忌惮。如今,当地被砍伐的天保林不仅没有按规定恢复植被,而且毁林采石越演越烈,直接威胁到当地的生态安全。这种做法,破坏了环境,危害了百姓,必须依法严管了。
全球公众传媒摘编:方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