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 中国版CDS—信用风险缓释工具(CRM)周五正式启动合约交易。据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的统计显示,首日达成的CRM合约共20笔,本金总额逾18亿元人民币。
交易商协会公布,国家开发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德意志银行及中债信用增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九家交易商达成首批20笔信用风险缓释合约交易,名义本金合计达18.4亿元。
首批CRM合约均针对单笔特定的标的债务,债务类型包括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和贷款,其中短期融资券3笔,中期票据9笔,贷款8笔,涵盖10个不同的标的实体。合约期限以一年期为主,涵盖了从36天到2.21年之间的不同期限类型。此外合约约定的信用事件后的结算方式,既有实物结算方式,也包括了现金结算方式。
其中,中债公司与3家对手方签订了10笔合约,名义本金合计10亿元人民币,标的债务涉及3笔中期票据和7笔银行贷款。5日,中债公司与光大银行、兴业银行等达成首批以银行间市场已发债券为标的的CRM合约交易,并与工商银行签署贷款信用风险缓释合约交易确认,正式达成了首单以银行贷款为标的的CRM合约交易。
相关人士介绍,首批信用风险缓释合约都具有高信用等级。工行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王海璐介绍,首单贷款信用风险缓释合约的标的贷款属正常类贷款。进行该笔贷款信用风险缓释合约交易,并非因为该笔贷款存在信用风险,而是因为对该笔贷款客户的授信额度已满,通过买入贷款CRM合约,可以为客户提供更多信贷额度。
此外,由于持有贷款的商业银行可以通过向其他机构购买信用风险缓释合约来实现信用风险的转移,因此贷款信用风险缓释合约的推出有助于银行节约资本金。不过,对于购买合约是否可以减少银行风险资产权重进而提高资本充足率指标,相关人士表示还有待银监会的确认。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全球公众传媒摘编:秀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