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开创新的历史——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颁授仪式侧记
深度关注|新年新气象 纪检监察干部牢记使命再出发
走进“奋进新时代”主题成就展 浓缩新时代中国壮美图景
 ·[视频]奋进强国路 阔步新征程·江河见证丨守护好“中.. ·[视频]潜伏敌营的“佩剑将军”(上) ·[视频]新时代的伟大变革丨书写在绿水青山间的生态答卷 ·[视频]我的土地我的家丨第34个全国土地日公益宣传片 ·[视频]天宫TV | 光耀天际,见宇宙之美 ·[视频]无名者之歌 ·[视频]黑猫警长又双叒更新啦! ·[视频]速看!防间保密微视频《消失的“她”》 ·[视频]先睹为快!第18届世界水资源大会主题片来了~ ·[视频]天宫TV | 给我们一个小桌子 还你们一个菜园.. ·[视频]全国生态日主题宣传片 ·[视频]首个全国生态日|中国国家公园旗舰物种来啦! ·[视频]提前184天!又一重大水利工程取得新进展 ·[视频]案例展示|第1批全国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 ·[视频]消失的他,一个隐藏20多年的秘密….. ·[视频]激情燃烧的岁月丨《飞航印记》第3集 ·[视频]英雄归来!神舟十五号航天员乘组与记者见面会精.. ·[视频]沙画|春风印记 ·[视频]一系列政策信号给民营经济吃下“长效定心丸” ·[视频]文物中的红色基因丨周恩来写给中共淮安县委的信

网格信息化建设“剑河模式”成为社会治理工作新亮点

发布时间:2015-09-13  来源:中国法治法制新闻网  字体大小[ ]

网格信息化建设“剑河模式”成为全省社会治理创新新品牌

——全省、全州网格化服务管理暨信息化建设工作观摩会在剑河县召开

  全民公众讯(龚超 李华)9月8日,贵州全省网格化服务管理暨信息化建设工作观摩会在剑河县召开。网格信息化建设“剑河模式”成为全省社会治理创新工作新亮点,与会代表纷纷表示回去后将认真学习借鉴和复制“剑河模式”。

  当日上午,与会人员先后实地参观了剑河县网格信息管理中心、城关社区、城南社区、城北社区3个层级4个网格信息化建设观摩点,分别了解了县网格信息管理中心信息平台的模块设计和主要功能以及网格信息大数据的运行情况、县城关社区运用网格信息化开展“一站式”便民服务情况、城南社区网格信息化事件处置过程、城北社区第三网格网格组团式服务及二维码演示等内容,最后集中县会议中心一楼大会议室参加座谈会。省综治办专职副主任方征、州人民政府副州长潘亮、县委书记王勇志等省州县领导出席会议。方征副主任主持会议并讲话,省综治委有关成员单位,省消防总队、省移动公司,各市(州)、贵安新区综治办、有关县市综治办,黔东南州16个县(市)、凯里经济开发区党委政法委书记、政府分管领导、综治办主任以及各县(市)、凯里经济开发区所在地乡镇党委书记、党委政法委书记和凯里市各街道办党委书记共150余人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县委书记王勇志作了热情洋溢的欢迎致词;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李宗林代表剑河县就网格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作了全面、详实、深入的交流发言;全体参会人员观看了剑河县探索网格信息化建设工作纪实专题片;黔南州、仁怀市、平坝县等参会领导作了交流发言;方征副主任作了重要讲话。方征副主任在讲话中对剑河县网格信息化建设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他说,剑河县在短短6个月的时间,就取得了可喜的成效,迈出了全省网格服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的坚实一步,创造了一些具有学习借鉴、复制推广价值的成熟做法和先进经验。随后方副主任从为什么观摩学习“剑河模式”、观摩“剑河模式”学什么、观摩“剑河模式”怎么学三个方面谈了个人体会。他认为,当前全省网格化服务管理推行工作存在推进进度不一、网格建设百花齐放、信息化建设严重滞后等问题,观摩学习“剑河模式”,借鉴其成熟做法和有益探索,有助于启发我们进一步加快建设步伐、规范建设标准、提升建设能力;他指出,观摩剑河经验,要学其紧跟大势、顺应期盼的担当精神,学其党政重视、强力推动的积极态度,学其做实网格、做强信息的工作思路,学其发动群众、服务群众的有效做法;他强调,学习“剑河模式”,关键要在学习实践中,认真按照“遵循一项总体要求、坚持两手协调推进、把握三个时间节点、做好四项基本工作”的思路,凝心聚力、攻坚克难,不断推动网格化服务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当日下午,州委、州政府随即在剑河召开全州网格信息化服务管理工作推进座谈会,全州其他县(市)就明年如何借鉴“剑河模式”全面推进网格信息化服务管理逐一进行表决心发言。州人民政府副州长、州综治委副主任潘亮就深入贯彻落实全省网格化服务管理暨信息化建设工作观摩会精神、学习借鉴“剑河模式”、推进全州网格信息化建设工作作了安排部署。

  剑河县四大班子分管联系领导、各乡镇(社区)、县综治委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下午的座谈会。

中国法治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